查看原文
其他

喝酒断片儿打死老婆,记者红梅受家暴致死案今日开庭

2016-12-20 王永钦 中国妇女报



今年4月中旬,中国妇女报微信公号(fnb198410)推出的《独家调查:女记者红梅之死——坚硬的世俗》一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今天(12月2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金柱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被告人、红梅的丈夫金柱站在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席上,接受审判。他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在法庭上予以认可。



图为庭审现场。


“我不是推脱责任,那天中午我送完孩子,回家时路过小卖铺喝了一瓶白酒,一直到晚上发现妻子红梅趴在床上奄奄一息,直至死亡,中间发生了什么,我真的一点也记不起来,喝断片儿了。”站在被告席上的金柱反复强调着这句话。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质监局职工金柱与被害人红梅(杭锦旗广电中心记者)系夫妻关系,被告人金柱曾经对被害人红梅有过多次家暴行为。


该家暴案件的事发过程,在这次庭审中详细阐述了一番,具体如下:


2016年4月5日下午下班后,被告人金柱因被害人红梅出去应酬而对其产生不满。


从当晚21时许开始,被告人金柱自己在家饮酒,期间多次给被害人红梅打电话,但被害人红梅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至23时30分许,被告人金柱驾车出去找红梅,看见从小区进来一辆出租车,车上下来的正是被害人红梅。金柱从车上下来打了红梅几个耳光,致被害人红梅倒地,后又用脚踢红梅。随后将被害人红梅扶到车后座,金柱从驾驶座上揪住红梅的头发,往车后门玻璃上撞击。二人回到家中,继续因被害人出去应酬的事进行争吵。


第二天即2016年4月6日8时许,被害人红梅因身体不适向单位请假,未上班。


当日13时40分许,被告人金柱起床后将儿子送至学校,返回途中在一门市部买了一瓶白酒,喝完后,又买了一瓶拿回家中,于15时35分许在家中继续喝。


15时40分许,被告人金柱与被害人红梅在二楼再次发生争吵,并再次殴打被害人红梅。


后被告人金柱发现被害人红梅趴在床边口吐白沫,于是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被害人红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鄂尔多斯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红梅系因头部多次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颅内出血而死亡。



图为庭审现场。


记者看到,法庭上的金柱表现的很镇定,从始至终就一个表情,他多次说那天自己喝多了,不记得案发时的经过,自己也不相信弄出这么大的事,他希望法院能对其从轻判处。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和杭锦旗三级妇联派专人参加了庭审。内蒙古妇联权益部部长魏云玲对记者说:“该案也引起全国妇联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妇联派出了三名法律援助律师为受害人亲属进行代理。妇女在遭受家暴时一定不能隐忍,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红梅遭受家暴多年,但她和家人竟没有报过一次警,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我们要从本案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对红梅未成年的孩子要给于心理辅导。”


红梅近亲属委托的代理律师塔拉告诉记者:“我们律师认为金柱还犯有虐待罪,已经向法院阐明了我们的观点。同时提出了157万元的民事赔偿,对此法院将择日主持调解。”红梅的舅舅告诉记者,因为身体原因,红梅的父母和姐姐未能到庭参加庭审。


经过一天的审理,审判长宣布,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图为庭审现场。


记者红梅受家暴致死案情进展回顾

2016年4月6日下午,红梅疑因遭家暴惨死家中。红梅的丈夫金柱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19日上午,鄂尔多斯市妇联主席娜仁花探望红梅家属,表示愿意帮助红梅家属督促办案进程,并为其寻求法律援助。


4月22日,犯罪嫌疑人金柱已经被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6月12日,死者红梅家属得到了杭锦旗公安局出具的四份鉴定意见通知书,意见书显示,红梅死亡当天其丈夫金柱饮酒,而红梅死因系头部多次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颅内出血。


6月19日,公安机关把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起诉。





大家都在看


亲爱的,你是在付出,还是在放债?


气候变化竟会给女性带来这些影响!!!


《你的名字。》,温暖心灵的纯爱故事



来源/中华女性网 作者/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王永钦 编辑/肖婷 美编/李凌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